欢迎登陆硬核网,精选科技资讯,探索科技创新!
   
为什么明明古代有些人自己都穷困潦倒还有仆人?
2023-08-03 11:24:08 来源: 浏览:20
这事用现代语境翻译过来就是,为什么有人月薪两千还要养猫养狗?

现代人经常把奴仆误解为“人类”,自然会觉得这事不可思议,但如果你放弃现代思维,从古人的视角,把奴仆视为猫狗牛马的“人形家畜”,就容易理解多了。

现代人养个猫狗牛马很难吗,一点不难,巨简单,根本不用花钱。

有钱你就讲点生活质量,给它买点猫粮狗粮,经济一般就喂点骨头内脏,钱少就喂残羹剩饭,或者干脆把它赶出去,让它上垃圾堆翻翻找找,臭肉烂骨头也能对付吃饱,实在没东西可吃,它还能捕猎,自己逮个耗子抓个蟑螂啥的,总之活着肯定没问题,不费什么事。

侥幸你买的公狗公猫颜值高,还会被人觊觎,花钱租它去配个种;母狗母猫要下了一窝崽,你一样可以上狗市摆个摊出手,俩月生活费就有了,不光不花钱,没准你还能发家致富。

古人养奴仆也是一样的逻辑和道理。

古代常有各种天灾人祸,会短时间内迅速滋生大量无衣无食无处安身的受灾难民,吃饱肚子他们就是人,吃不饱饿急眼他们就是一群狼,为了填饱肚子能干出任何事来,比如人相食,比如洗劫城镇甚至扯旗造**……

朝廷为了维稳和安抚,也为了减轻负担和压力,只能开口子,允许开放“人市”,听凭部分难民将自己当做商品,插标卖首,卖予他人为奴。

有些朝代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,取缔人市,但民间的人口交易始终络绎不绝,很多活不下去的穷苦人,要么自卖为奴,要么沿街串巷卖儿卖女,这种私下交易根本禁止不了。

在“当个人会饿死”和“把自己当家畜卖出去好歹能活下来”之间,很多人会选择后者,生死面前,这个选择并不难。

按经济规律,任何商品如果短时间内大批量涌入市场一定会击破行情,导致特别廉价,往往一个成年奴仆(家畜)才值区区几十斤米面或百十个铜钱,几乎是个穷人就能买得起。

好比今天你逛超市,里面卖的商品都是人,各种各样的人,便宜的二三百,贵的两三千,你买不起吗?这不跟你闲得无聊,去狗市花几百买回个小狗小猫一样么?

如果把奴仆理解为“人”,你月薪两千,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,还买个人回去干嘛,好像没必要啊,你根本养不起。

但你要放弃“他是人”这个念头,用“家畜”来理解,会发现他们的用处无限,是天底下最好用的“可交流的全自动高级智能人形家畜”,比猫狗牛马使唤起来可好用太多了,深度体验感超强,比今天的人买辆保时捷都爽。

古代有的奴仆专门背少爷去上学,跑起来又快又稳,丝毫没有颠簸感,集“自动驾驶+智能导航+智慧操控+座椅加热+免费空调+超强减震+贴身保镖”于一体,百公里耗油才十个馒头,又爽又便宜,比你买汽车都划算。

你要是个穷儒生,父母双亡家无余粮,又无依无靠,那就凑个几百文上人市买对奴仆回来,男的白天当牛用,晚上当狗用,农忙下地干活种粮食,农闲上山砍柴打零工,女的操持家务洗衣做饭,帮人缝缝补补挣点小钱。

有钱你先花,有饭你先吃,你啥心都不用操,一门心思读书就行。

你要是个城里破落户,好吃懒做游手好闲,侥幸赌博赢了二百文,赶紧先去人市买个奴仆回来,要买个男的,让他白天去码头扛大包给你挣钱,要买个女的,就让左邻右舍给她介绍点针线活回来……哪怕你天天搁家睡大觉都行,总之有奴仆你就饿不死。

赶上紧急用钱而你手里分文没用的要紧关头,没关系,你还能把奴仆转手一卖,换个百八十文来应应急。

甚至再恶毒点,奴仆生的孩子,你也有权卖掉,男孩卖进寺庙,女孩卖进青楼……跟狗市上那些摊主有什么区别?

古代扬州附近有一种“马户”,专门花三五两买来贫穷但好看的女孩,经过魔鬼训练,培养成合格的扬州瘦马,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样样俱佳,然后销往富户人家及青楼,一等瘦马甚至高达1500两银子。

这跟今天你开一家宠物繁育场,专门培育名贵品种的猫狗毫无二致。

你看,如果用“高级家畜”来看待奴仆,会发现,这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商业投资行为,跟今天把钱存进银行吃利息、买股票基金、投资入股、买黄金等升值、开狗场卖狗一个道理。

拿人当人,会发现人毫无价值,因为你要给他匹配“人的相关待遇”,比如吃饱穿暖,比如准备专门的房间,比如人格尊严嘘寒问暖…….是个短期看不到利益的亏损行为,但要是“拿人当家畜”来用,会立刻发现他妙用无穷,有短期利益也有长期利益,买来就能用,既有情绪价值,也有实用价值,还有经济价值。

你能稳定剥削压榨他一辈子,甚至生生世世,连他的子孙后代也能无限剥削。

这笔买卖划算不?

有饭你先吃,吃剩的才轮到他,你高兴就让他吃饱,不高兴就让他饿着,气不顺还能抄起棍子咔咔一顿揍,你捏着他的卖身契,等于捏着他的小命,任打任骂任由驱使,他不敢有丝毫反抗甚至不满……出了门你狗屁不是,但回来家你就是人上人。
爽不爽?

人欺负同类是最爽的,比你用开水浇蚂蚁窝爽一万倍。

你不仅可以随时叫个人牙子过来,把他卖给别人,还可以随时打死他,就像今天有些混蛋对待家里的猫狗一样,气不顺一脚踹过去,把狗踢死了,能咋地?

也就随手扔进塑料袋,提着下楼往垃圾箱一扔的事儿,没有任何人找你麻烦。

古代律法虽然严禁苛待奴仆,更不能随意打死草菅人命,但不要忘了还有“民不举官不究”这个老传统,只要左邻右舍、地保甲长不举报你,官府才懒得管。

综上,古人买奴仆跟今人买猫狗一个逻辑。

根源在于今天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区分,没有三六九等,不再有贵贱之别,虽然有城乡区别但没有人格区别,而古代对民籍的管理几乎一成不变,不仅玩的是终身制还是子孙延绵制。

贱籍就是贱籍,一日为奴终生为奴,子子孙孙也是奴,不能科举不能经商,名下也不允许有土地房屋车马等私有财产,因为奴仆本身就是主人的私产…….除非天翻地覆,否则永无出头之日。

古代这套制度的特点是“能下不能上”,彻底堵死了贱籍向上的渠道。

一个高官显贵如果得罪皇帝被抄家灭族,男丁被砍头,女眷发入教坊司为妓,不管他曾经多么显赫,这个家族基本彻底完蛋了。

一个名下有田有宅的农民再穷也是良家子,理论上属于高贵的“士农工商”,但如果不幸家乡遭灾,被迫流离失所成为难民,实际上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,要么卖身为奴,成为永不出头的贱籍,要么落草为寇或杀官造**,并没有活下去的第三条路。

跟今天街上的流浪猫狗一样,如果没有好心人收留,大概会忍饥挨饿,最后无声无息病死、饿死或吃了什么东西毒死,或死在跟某个同类争抢一块面包的厮杀里。

你捡个流浪猫狗回来,哪怕喂点残羹剩饭,它也对你感激涕零。

这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,谁要幸运穿越回古代,攒个几百文你赶紧先买个奴仆回来,男仆能保护能当牛马能挣钱,女的能做饭洗衣暖床,就当投资了。

切记古代适用于良籍的两大稳妥投资渠道,一个是土地,一个是人口,包你稳赚不亏,尤其后者。

因为土地的性质单一,充其量只能算生产资料,生产资料是个死物,需要你这个劳动对象去经营它才有产出和效益,才能形成生产力,这叫自食其力。

而奴仆不一样,既是生产资料,也是劳动对象,他能产生和创造生产力,这意味着你买一个回来就能跃升阶层,从普通人变成剥削者和食利阶层。

美不美?
发现没,这跟穷人越穷越生一个道理,购买奴仆是穷人最理智、最划算的一笔投资,回报率相当不错。

区别只在于,乡下的农民有点积蓄更愿意投资土地,而生活在城镇里的人,因为身边工作机会多,更愿意投资奴仆来获利。

理解了这些,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古人穷困潦倒,身边还有个老仆或童仆了,好比你今天上街看见个要饭乞丐,他身边有个猫啊狗的,很奇怪吗,一点都不。

老仆等于家养的老狗老猫,半奴半亲半怜悯,他肯定是父辈传下来的遗产,打小看着小主人长大,一辈子相依为命,彼此虽然是主仆关系,但掺杂了很多亲情因素,不是亲人胜似亲人。

如果主人出于圣母怜悯,主动撕毁卖身契,并写一份放良书,还老仆自由……看似良心之举,实际上是一种谋杀。

就算你还给他自由,他一把年纪老眼昏花腿脚不便,又能上哪儿去,要自由有个毛用?恐怕不出三天就会饿死街头。

关于童仆就好玩多了,童仆在古代语境里,实际上跟娈童一个意思,晚上拿来玩游戏发泄用的。

不论你看的是古代小说、前人笔记又或者戏曲话本、历史记载,“童仆=娈童”适用于绝大部分场景。

极端一点说,所谓的书童、童仆就是娈童的代名词,不过是文人的一种文雅说法,用来矫饰和遮掩的。

主仆之间关系纯洁的有,但不多,好比你买个猫狗回去,不撸是不可能的,有的人还撸的特别勤……而童仆的一大作用就是给主人暖被窝……

古人玩同性恋都是光明正大的,因为异性恋有太多的禁忌和规矩,一不小心就触雷(虽然古代异性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恋不恋),而对同性之间那点事却比今人宽容的多。

这种宽松的风气下,古人自己对“和童仆明铺暗盖、夜宿一床”也不会有多么羞耻。

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或一个家道中落的商人子弟,十七八岁或二十来岁,正是欲望强烈的时候,偏偏穷困潦倒囊中羞涩,青楼去不起,窑子逛不成,娶老婆没彩礼……咋整?

白天精神苦闷,晚上孤枕难眠,愁绪涌上心头,长夜漫漫特别苦逼,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,咋办?

只能花点小钱去人市买个便宜的童仆回来……能交流的全自动高级人形家畜嘛,经济、实用还能满足情绪,三价值俱备。

注意:古人对同性恋有严格的区分标准,“特别痴迷好这口”的才算有龙阳之好,像这种贫穷阶段主仆之间的同居关系只能算“临时和权宜之计”,并不说明他的性取向,也不影响他以后娶老婆,当然也有主仆情深,哪怕各自成家后也会找机会在一起鬼混的例子。

使用童仆的根源在于男男安全。

要买个婢女或使唤丫头回来,一不小心就出人命,她怀胎十月大着肚子…….三价值俱废。

如果她不幸生育难产,这是古代女人死亡率最高的一个原因,那这笔投资彻底凉凉。

即便她侥幸逃过生育死亡关,但生下的孩子属于纯资源消耗对象,跟主人是资源竞争关系,本来家里就穷,再来个白吃饭的竞争者…….麻烦多,不划算。

他为什么不干脆娶了她?

因为阶级——尊卑有序,贵贱有别,主仆不能通婚,贵贱不能联姻,这是律法、礼法及世俗道德都严格禁止的,左邻右舍会自发举报,街坊耄老会上门声讨,官府会主动介入,你会给打个半死,她铁定会被打死或扔河里淹死,以儆效尤。

一句话,买个女仆回来,一不小心就害人害己,没有童仆安全。

这也是西方教会两千年来一直“娈童丑闻”不断的原因,同时也是很多网文作者不敢给主角安排童仆的原因,毕竟那种情形……实在很卧槽,远远超出了作者的认知范围,他处理不了,读者也很恶心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评论区最多的一个疑问是,既然把奴仆买回去是让他去抗包挣钱,那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工作,给自己挣钱?
两个原因。
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古代雇工的“中保制度”,也就是所谓的中人和保人。

中人是中间人,介绍人,经纪人,见证人的统称,保人就是担保人。

古代但凡涉及到交易、买卖和雇佣,为保证交易顺利,任意一方不得反悔,通常都需要中人保人作为见证和担保,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中人保人可以是两个人两个角色,也可以由一个人兼任,居中作保。

打个比方,我家里遭灾了,跑到三十里外的县城求活路,饿得不行想去抗包挣钱,可是举目无亲,没人给我做中做保,码头力行的管事根本不鸟我,我又去各大店铺,恳求做个不要工钱只要管饭就行的小伙计,依然不会有人要我.......最后沿街乞讨,饿死了。

因为古代社会的行政管理没有今天严格,很多户贴(户口本)过所(通行证)都可以伪造,加上古代执法随意,喜欢株连.....万一我是个有命案在身的江洋大盗、或江湖骗子,或作乱的匪类,或逃兵逃户逃奴,或在家乡拐带他人妻女逃亡私奔的坏蛋......那就完蛋了,一旦暴漏,雇主就要承担“窝主包庇”的法律责任,轻者破产,重者砍头,最起码惹一身骚,破财才能免灾。

所以在古代的熟人社会里,雇人一般优先选择自己的家人、族人和亲朋好友,以及街坊邻居这些“熟人”,基本不会雇佣陌生人。

即便要雇佣,也必须有本地人为你做中做保,上一道保险才放心。

如果我在县城有个远亲,那就好办多了,他一拍胸脯,包在我身上,然后带着我去找码头管事,有他这个本地人居中作保,管事才会放心用我。

也就是说,哪怕卖力气扛大包,你也得首先有“资格”,不然只能饿死。

这道天堑基本就堵死了大部分灾民的活路,而奴仆则不同,今天你还是个灾民,明天把自己卖出去,有了主人的担保,后天就能去干活.......活着就是这么难,想干活你要先把自己卖出去换“资格”。

不是今天流动性强的陌生人社会,我离开山西去广东打工,看见个工厂招人就能去应聘,老板只要看我身体健康,是个干活的好牲口,复印个身份证就能立刻让我进厂打螺丝。

第二个原因就简单了,但凡灾民难民基本就是“饥民”。

饥民的意思是,他虚弱无力,严重缺乏营养,不干活还好,找个角落躺着还能苟延残喘活三天,起来一干活必死无疑,别说干活,哪怕爬起来走两步,都可能咕咚一头栽倒,变成一具尸体。

现在六十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饥饿记忆,根本不知道所谓的饥民是一群什么人,任你穷尽想象都想象不出来。

饥民,就是一个还能喘气的骷髅架子。

人为什么背井离乡,逃荒逃难?

因为家乡没粮食可吃,眼看山穷水尽活不下去,只能去外地“乞食”。

也就是说,当他离开家乡那一天起,他和全家人就处于半饥饿状态,一路扶老携幼向外地迁徙逃难的过程里,他们只能见什么吃什么,蛇虫鼠蚁鸟雀树皮野草树根.....只要能充饥,树叶都能撸光吃下去。

一个吃饱饭的正常人平均八个小时能走一百里,而一个虚弱的人每天走十里就是极限,等他带着家人来到三十里外的县城,已经走了三天,饿的两眼发花,走路都摇摇晃晃。

但这还不是终点,因为他们来晚了,县城外面已经聚集了大批灾民,小小县城根本养不活突然出现的几千上万人,只能蛮横驱赶,让他们离开,去别的地方比如三十里外的府城“乞食”。

他们全家只能找了个阴凉的地方,全部躺尸,躺着一动不动光喘气,修养了一整天,然后攒点力气爬起来,又撸了几把树叶树皮草籽,就着河水咽下去,又开始向三十里外的府城进发。

路上,老娘先饿死了,老爹吃多了树皮拉不下来涨死了,小儿子吃了毒果毒死了,半夜不留神,女儿被人从黑暗中拖走下了汤锅.....

前三十里走了三天,这三十里整整走了十天才到,而出发时的全家六口只剩下夫妻俩还在喘气,但也离死不远了。

老婆饿的皮包骨,爬都没了力气,他作为家里的成年壮丁,原本一米八体重160的魁梧壮汉,现在还不到一百斤,跟骷髅差不多,几乎来阵风一刮就倒。

而且蓬头垢面,饿的两眼无神,眼光呆滞,连跟人最基本的正常交流都无法做到。

因为一路上的饥饿,体内的脂肪首先被消耗殆尽,跟着是肌肉分解以供应身体消耗,现在体内油枯灯尽,大脑没有营养补充,已经暂时关闭了很多不必要的功能,包括思考、理解、凝视、对话,哭和笑......

这时候,府城的大老爷和各路大善人派人支起大锅,开始给灾民舍粥,老婆眼里冒出光来,用尽最后的力气踉踉跄跄扑上去,结果饥民们一拥而上开始抢粥,等人群散去,空空如也的大锅周围只剩下被踩死的十几具干尸,他们的伤口只流出很少很粘稠的一点血......

我搁旁边实在看不下去,太惨了也,于是走到他跟前说,兄弟,去码头给我扛大包吧,一天给你十文钱,能买大馒头。

他一听吃的,呆滞的眼神立刻泛起一点微弱的光彩,呆愣愣的,连点头都不会。

我二话不说,拿起一袋50斤的盐包放他肩膀上,走,跟我走。

我刚转身,就听身后噗通一下,扭头再看,这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不到一百斤的骷髅壮汉已经被压趴下,断气了。

——灾民难民是“饥民”。
让一个饥民去抗包,去干活,实在是难为他了,必死无疑。

你今天搁大街上捡个流浪猫狗回去,它一准瘦骨嶙峋营养不良,浑身上下没有半斤重,眼睛无神,鼻端干涩,身上的毛又干又乱,抱在怀里一撸,全是骨头,都膈的慌。

第一是养,给它补充营养,喂点好吃好喝易消化的,第二是治,喂点驱虫药,打干净它体内的寄生虫,第三治疗皮外伤,消毒杀菌包扎.......至少养半个月,它才会从蔫不拉几恢复到皮光水滑、眼睛有神、鼻端湿润、身上的毛皮又光又润、活蹦乱跳的正常状态。

古代买个奴仆回去,也得将养三五天,至少让他吃几天饱饭才能使唤,人和猫狗不是一样的道理吗?
 
Tags:为什么 明明 古代 有些 自己 穷困潦倒 还有 仆人 责任编辑:gulantianxie
打印繁体】【投稿】【收藏】 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上一篇良心揭露柿饼市场惊天骗局!亲赴产地,发现富平柿饼真相! 下一篇没有了
热门推荐

最新文章

图片主题

热门文章

推荐文章

相关文章